400-123-4567
+86-123-4567
时间:2026-05-31 15:48:16
MK,MK体育,MK体育官网,MK体育app下载,MK体育网页版,MK体育注册网址,MK体育官方网站,MK官方网站,MK体育登录入口
在民事执行程序中,财产调查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环节。申请执行人在胜诉后,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空空如也,而其配偶却名下有房、有车、有存款。
近日,天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类似咨询。某市民表示其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,但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该市民发现其配偶名下有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,足以支付被执行人的债务,于是拨打热线向专业律师咨询。
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执行的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,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,并及时通知共有人。
综上,若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人民法院有权对该共有财产中被执行人享有的份额采取执行措施。
夫妻共同财产,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。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;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”除外;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这意味着,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上述类型的财产,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性质,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一方的婚前财产;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若符合上述法定情形,即属于其个人财产,除非配偶自愿提供担保或者选择债务加入,否则法院不得对其采取执行措施。此外,配偶主张财产为个人所有的,需承担举证责任,提交婚前财产证明、赠与合同、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等合法有效证据。
在执行程序中,一定要分清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区别。简要说,执行夫妻共同财产,是以财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责任财产为导向,不是以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为导向的。不是夫妻共同债务,但依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。此外,法院将依法为共有权人保留其应有的财产份额。如被执行人的配偶对执行标的有异议,可以依法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,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债权人如发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存在疑似共同财产,应及时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,包括财产登记信息、资金往来记录、婚姻关系证明等,协助法院精准认定财产性质。
夫妻双方应遵守诚信原则,不得通过转移财产、虚假离婚等方式逃避法定债务,否则将面临财产被撤销、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,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